蘇州恒溫恒濕箱的內箱尺寸的選擇
發布時間:2016-09-29 點擊次數:4205次
將被試產品(元器件、組件、部件或整機)置入蘇州恒溫恒濕箱進行試驗時,為了保證被試產品周圍氣氛能滿足試驗規范所規定的環境試驗條件,蘇州恒溫恒濕箱工作尺寸與被試產品外廓尺寸之間應遵循以下幾點規定:
1.被試產品的體積(W×D×H)不得超過蘇州恒溫恒濕箱有效工作空間的(20~35)%(推薦選用20%)。對于在試驗中發熱的產品推薦選用不大于10%。
2.被試產品的迎風斷面積與該斷面上蘇州恒溫恒濕箱工作室總面積之比不大于(35~50)%(推薦選用35%)。
3.被試產品外廓表面距試驗箱壁的距離至少保持100~150mm,(推薦選用150mm)。
上述三點規定實際上是相互依存和統一的。以1立方米正方體箱子為例,面積比為1:(0.35~0.5)相當于體積之比為1:(0.207~0.354)。距箱壁100~150mm相當于體積之比為1:(0.343~0.512)。